车辆临停路边 先2023年6月25日20点18分贴单罚单 ,后于20点21分短信告知,不符合十分钟柔性执法规定;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了解得知,您车辆停放在十陵街道灵龙路,龙泉驿区十陵街道灵龙路交通标志标牌齐全,符合非现场执法的相关要求,同时十陵街道灵龙路为严格管理路段,不再推送十分钟挪车提醒,您收到的是处罚短信。交警八分局执勤人员依法对您违停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张贴《成都市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此外请您规范车辆停放。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26日17时26分,与您电话联系,您已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