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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四川省犍为县清溪镇紫云村二组征地政策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25 19:39 已回复

1.关于犍为县清溪镇紫云村二组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及构成。
2.对于无土地的人员是否有相应补偿方案或政策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30 08:3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网络上的留言我镇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为加快推进龙溪口航电枢纽堤防工程建设,根据《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清溪镇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和《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清溪镇房屋拆迁安置实施办法》《清溪镇紫云村 1、2 组(原康家村 1、2、3 组)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1、清溪镇康家坝堤防及淹没区涉及的征地红线范围的土地,按照清溪集镇规划区一般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标准执行。农用地“两补费”标准按 62000 元/亩执行,其他集体土地“两补费”标准折半计算,即 31000 元/亩。征地范围内的土地“两补费”统筹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生活补贴(含遗属丧抚费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符合自愿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补偿费。2、对于无土地的人员,如果是紫云村现有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享受紫云村2组集体的土地及其他集体收入分配。问政网友如对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建设项目有不知晓的地方,可通过岷江航电工作组和紫云村村委会
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分管领导:段 涛;联系方式:18080605768。
工作人员:莫汉忠;联系方式:19183358606。




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

 

作者评价:满意评价时间:2023-06-30 17:32

领导你好,请问一下,62000元/亩的农用地两补费是怎么构成的(即如何计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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