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我是东部新区居民,户籍地在成都东部新区草池镇,今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目前工作暂未落实,还在寻找中,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的党员档案能否转回户籍所在镇/街道上呢?由于目前学校对此催得比较紧,希望能得到各位领导的尽快回复,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针对您党组织关系转接的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因此,您的党组织关系应该转入您的经常居住地,如果您经常居住地是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国防村,当地的党支部是会接收您的党组织关系的。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27日9时4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