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通过自如平台合租,在租房合同里明确规定租客不得养宠物,管家也文字承诺过租客不能养宠物。其中一位室友入住之初就偷偷养猫,并未告知其他租客,她说管家知道她养猫,由此可知管家违规操作,纵容违规行为,在第一次协商后,该室友把猫送走了(大概是5月4日),前两天端午节我发现她仍然偷偷养猫,我的房间有猫毛,厕所也有猫毛,经过投诉,自如没有按合同处理,只让该室友送走猫,不作出任何违规处罚和承诺,本人不接受这样的结果,希望平台按照规定清退该室友。保护租客正当权益。提交照片为管家五月份说猫已经送走的证据,结果该室友仍然偷偷养猫。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我区已将您所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来话(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与成都自如生活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纠纷的问题。我局已督促公司与您协商处理。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6月28日短信与您告知。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区住建交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