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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请求核实花椒树补偿协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25 09:36 已回复

武胜县国土资源局:
我们是原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金光乡茶山村10组(现并入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万善镇吊楼村7组)村民,中石油西南分公司川中油气矿(简称油气矿)2018年7月在我们村临时租用约20亩土地修建天燃气井,当时我们承包地上的附着物包括庄稼青苗和花椒产业树,但是油气矿与我们全体村民签署的《临时用地补偿协议》中根本没有涉及到“花椒产业树”的补偿内容,现请求武胜县国土资源局核实:
1、因为当时油气矿建设临时用地的县一级政府主管部门是武胜县国土资源局。
2、按照相关规定,协议应该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武胜县国土资源局留存两份。
3、当时到底有没有另外单独签署涉及花椒产业树的补偿协议?
4、如果有签署,请问签署的甲乙双方是谁?按相关规定应该给我们全体村民一份,但是我们没有。
5、如果没有签署,请解释花椒产业树的补偿及支付依据是什么?
以上疑问,诚请解答,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胜县万善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04 18:29

网友,你好,您在问政四川上反映的问题我镇已知悉,并已安排相关人员调查处理。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胜县万善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07 17:05

网友您好,我们对您于6月25日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经查,2018年7月,川中油气矿在原金光乡茶山村10组修建磨溪129H井,与10组群众代表签订《磨溪129H井勘探开发临时用地补偿协议》,明确按土地补偿费1880元/亩、青苗补偿费1128元/亩、林木补偿费15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给。后村民反映花椒树种植多年已成林且处于丰产期,按照1500元/亩的林木补偿标准过低,原金光乡政府又协调用地单位,按照《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发〔2018〕11号)规定,以花椒林80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偿。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
武胜县万善镇人民政府
7月7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7-13 08:09

非常不满意,答非所问,避重就轻!刻意回避我们诉求的重点:到底有没有签署涉及花椒树的补偿协议?由于当时用地时原金光乡政府的主管领导陈**告知,花椒树补偿协议是原金光乡茶山村委会主任蒋**单独与油气井签署的,如果万善镇政府经过深入调查核实,确实没有人签署过花椒树的补偿协议,那么可否请陈**出面写一份书面证明?这样就完全不会冤枉任何好人,更不会放跑任何一个坏人!

 

官方解释

回复单位:武胜县万善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 2023-08-25 15:20

网友您好,万善镇政府已将补偿款、补偿标准进行了梳理,并通过在公示栏、居民聚集点张贴,以及电话等方式进行公示。目前,已协调用地单位将土地租金进行拨付;您本人已收到补偿款,表示无异议,川中油气矿已完成土地复耕的设计,并计划近期进场复耕。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
武胜县万善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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