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予以回复说明。1.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非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川公规〔2022〕1号)相关规定,初次申领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资料: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车辆合格证或者进口证明;电动自行车的CCC认证证书(实现联网核查的除外);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下肢残疾证明。2.电动摩托车、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相关规定,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综上所述,您的车辆只要按上述规定登记注册使用,即可正常上路行驶。“两车防盗卫士”登记属于合法合规商业行为,可帮助车辆在发生被盗抢情况下快速找回和商业理赔,公安机关从未强制车主安装,您可根据您自身意愿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