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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请求解决仪陇县新政镇锦绣花园小区“旧改”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21 00:10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仪陇县新政镇锦绣花园小区的业主,非常感谢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把锦绣花园小区纳入“2021年仪陇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0年8月,我们小区广大业主便积极缴纳改造项目所规定的自筹资金。2021年11月25日,施工方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路航公司”)发布了锦绣花园小区改造《施工通告》(附件1),并于2021年12月开始拆除小区的监控、停车棚等设施,“旧改”工程正式启动。改造施工二年多来,目前,我们小区旧改工程存在以下问题。
一、改造工程严重超期。“路航公司”发布的《施工通告》明确告知,改造施工起止时间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但截至2023年6月15日,小区改造工程完成项目仅占三分之一左右。《施工通告》中公布的主要施工内容为:“部分地下雨污管网、停车位、消防通道、绿化、屋顶防水、楼梯栏杆、楼梯墙、地面、脱落外墙、外墙管线、垃圾回收点位、损坏单元门、公共休闲空间、小区出入口等。”然而,迄今只做了部分地下雨污管网、停车位、绿化、地面、损坏单元门等项目,而屋顶防水、楼梯栏杆、楼梯墙、脱落外墙、外墙管线、垃圾回收点位、小区出入口等大部分项目均未进行改造。
二、县住建局欺下瞒上“不作为”。未经业主大会依法成立的“业委会”借小区“旧改”之机,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没有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以新建“老年活动室”为借口(现又有新建“物业用房”、“党员活动中心”等众多说法),授意施工方在小区步行街正大门口新建房屋,引起广大业主极度不满,由此引发纠纷并导致矛盾激化,业主多次向新政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信访局信访,并先后向县长、市长、省长信箱反映情况。对此,当时分管“旧改”工作的严清权副县长指示:广泛征求业主意见,按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决定修或者不修。县住建局根据严县长的指示,协调新政镇东门社区征求业主意见。2022年12月7日至8日,东门社区干部带领小区各方业主代表逐户上门征求意见,其结果是:锦绣花园小区一期业主共248户,反对在步行街正大门口新建房屋的业主98户,同意修建的业主66户,弃权的58户,无法取得联系的26户。12月12日,东门社区“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不予修建”后,在小区发布了《公告》(附件2)。12月26日,县住建局根据征求意见的结果,经“与新政镇人民政府、新政镇东门社区协商一致”,决定“不予修建”并给信访业主代表出具了书面《回复》(附件3)。自决定“不予修建”后,小区“旧改”工程便处于停工状态,县住建局对此不仅没有敦促施工方进行楼顶防水、外墙掉砖排危等施工项目,反而“配合”施工方摆烂小区的“旧改”工程,导致小区“旧改”成为“烂尾工程”。待小区维权业主息诉息访后,施工方于2023年5月26日,公然在县住建局已经明确答复“不予修建”房屋的地块上新建房屋,业主们当天多次向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电话或者短信反映该违建行为,但县住建局未对施工方的违建行为进行制止。5月26日16时许,业主被迫通过12345政务热线等多种渠道进行举报或投诉,县住建局当天仍未制止施工方的违建行为。
三、新政镇政府越权干预、插手工程“乱作为”。根据仪陇县人民政府印发的《仪陇县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办法》(仪府发〔2023〕9号)的相关规定,“旧改”小区所在乡镇为协调、协助单位,但是新政镇党委、政府越权(强权)干预,授意东门社区于2023年5月19日发布《公告》,声称“经镇党委政府决定……”(附件4),这一做法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等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而不是由新政镇党委政府决定),而且“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等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该《公告》遭到广大业主反对后,施工方在5月26日公然违建房屋时,为阻止广大业主反对,新政镇党委书记王洪林竟然安排政府城管人员到违建现场进行所谓的“维护秩序”,并安排东门社区对部分业主进行所谓的“民意摸排”。在摸排过程中,社区调查人员不仅向不是小区业主的人员征求意见,而且采用约谈、诱导等方式胁迫部分业主违心同意新建房屋。由于广大业主坚决反对在小区正大门口新建任何房屋,2023年5月27日,锦绣花园小区旧改工程又全面停止,我们小区旧改又成烂尾工程。
上述问题,既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又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导致广大业主对“旧改”工程产生诸多质疑和不满,广大业主在“小区业主群”里纷纷吐槽、声讨相关单位或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让老旧小区改造这一“民生工程”真正成为老百姓的“暖心工程”,特恳请上级领导对相关单位(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并责令仪陇县住建局信守2022年12月26日给维权业主代表出具的书面《回复》,同时,敦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通告》载明的施工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屋顶防水、楼梯栏杆、楼梯墙、脱落外墙补砖或补漆、外墙管线、小区出入口等后续项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21 15:39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28 11:43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仪陇新政锦绣花园旧改”相关的问题已收悉。经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改造工程严重超期”问题
根据县旧改文件精神,老旧小区改造以基础类改造为主,遵循“先基础后完善、先地下后地面、先配套后主体”的改造原则进行改造,业主单位在组织施工时也是按照该原则进行。当管网等基础配套建设内容改造完成后,测算改造资金情况,视剩余资金额度再适度增加改造项目。
在改造施工前的动员会上,个别业主在会上强烈要求屋顶搭设大棚,并且要先搭棚再做别的改造项目,与老改意图相违背导致动员大会不欢而散。后他们内部沟通,说等地面整好了、出行方便了再来阻工和上访,必须要把大棚搭设好。
本次改造自始至终未说不对屋面和外墙进行处理,只是等待落实改造资金,然而个别小区业主,以不能修建老年活动室为由多次阻工,导致项目几度停工,从而导致老年人活动室无法继续施工,导致停工至今。除老年人活动室外,其余基础配套建设类项目在2022年11月30日前已全部施工完毕。
二、关于“住建局欺下瞒上不作为”问题
旧改工作开始前,由业主单位牵头,设计单位配合参与多次走访各小区,广泛征求小区业主意见,根据收集到的意见修改设计图纸,并经各方签字确认。在小区改造施工前采取公示的方式,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均有张贴,拟建老年活动中心无任何人提出异议。因此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老年人活动室,在墙体砌筑完成后,准备浇筑屋面混凝土时,个别业主提出反对修建老年人活动室并阻碍施工,自此项目开始停工。
同时,老年活动室是老旧小区改造的一个重点改造内容,“一老一少”是老旧小区改造必须配备完善的相应设施。也从未提“物业用房”、“党员活动中心”之词,它就是一个老年人活动室,给老年人一个休闲娱乐的场所,属于基础配套建设范畴。
我局多次催促业主单位尽快收尾,还居民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在2023年5月,经新政镇人民政府协调,重新调查该小区民意,得到四分之三以上居民强烈要求修建老年人活动室的结果后,业主单位及施工单位在2023年5月26日重新组织施工,恢复老年人活动室建设。个别业主以2022年12月出具过“不予修建活动室”文件为由,再次上访要求停工,因此老年人活动室再次停工。
三、关于“新政政府越权干预,插手工程乱作为”问题
根据《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之规定,旧改期间的协调工作由政府负责。因此新政镇人民政府不存在“越权干预、插手工程乱作为”行为。
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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