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求助很多次了希望领导能关心我们基层老百姓的生活,现目前处于无房居住的情况!我和孩子来新津普兴山河村7组8年了,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一直没有房子居住,现生产队整组搬迁说我们算新增人员不安置。请领导解决以下问题
1,我和孩子三人住房问题,修房,安置房随便,只要有地方让我住,有个地方遮风避雨就好
2,怎么定义是新增人员,有何文件?我们8年老村民算新增?那今年生产队好多迁户口来的为什么不是新增?就因为老公他们搬迁过,不管我们队搬迁几次一辈子我都算新增人员吗?请给我合理解释!
3,请解释兴义镇张河村,波尔村,先主寺他们是一样的无房户口新增人员,为什么有房子还有过渡费?如果是新津县普兴和其他所有乡镇政策不一样,好,拿出文件,我接受!
希望领导能重视以及监督,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万分感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普兴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户汪某明,高某萍,汪某叶一家三口于2012年享受土地整理阳光搬迁当时3人分了徐家渡小区套3房屋并且房屋己拆除完毕无法重修。2016年您户汪某叶结婚增加媳妇严女士,并于2016年12月和2019年11月出生新添两女,在2017年模拟搬迁,严女士和女儿汪某琳纳入搬迁协议中,因项目多种原因放弃所以协议签单无效,2023年5月项目您户增加人口在本组无房无物不属于搬迁对象,按现有政策不予拆迁安置,如以后有新的政策解决新增人口,普兴街道会积极向上争取,解决您户的实际困难。
我街办工作人员已与网友取得联系,告知其详细情况,其已知晓。
普兴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