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镇二期东韵花园小区充电桩设施预留条件比例不满足,住宅建筑直接建设比例不满足!请求有关部门督促开发商解决!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住建交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一是来话人提到的《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 2018》(成建委〔2018〕674号)已经于2022年失效,现行有效的最新的文件为《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定(2022版)》(成住建发〔2022〕49号)。2018年发布的技术要求主要通过经营性地块的土地出让条件中规划建设条件来约定执行。二是蜀镇东韵花园所在的地块于2008年7月取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条件中未约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相关要求。三是我局按照经过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对东韵花园开展了行业监管。四是下一步,如需要安装充电设施,我局将积极配合供电部门开展充电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