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眉山天府新区乐高项目占地未安置的村民,因为几年前原本位于洪塘社区的房屋被拆迁了现租住在眉山天府一小附近工作也在这边。今年小孩面临幼升小问题想就近读天府一小但是咨询天府新区文体局回复的是只能读拆迁前房屋所在地划片区的小学(距离现在居住和上班的地方8.4km)。我想说既然都拆迁了大多都分散居住在视高街道各个地方了还回拆迁前的房子地读书合理吗?像我们这种还未安置的群体也不少 希望领导们能考虑我们这群人的特殊情况制定恰当的招生入学政策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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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眉山天府新区2023年招生政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自愿填报入学志愿学校,按照第一、二批次及“两个一致”“两个不一致”“随迁子女”学位申请优先顺序依次审核录取符合条件人员。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以下资料:①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②有效期内居住证或相关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社区盖章及所租房产证明)、近6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凭证(需有收费单位印章)];③其他有关资料。A.经商人员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2023年5月1日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门店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明、2张含门店招牌和门牌号的经营实景照片、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B.务工人员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截止2023年5月1日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缴费发票(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务工人员身份证。根据您描述条件,您孩子可按户籍地入学,也可按“随迁子女”条件入学。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28-36061846或到眉山天府新区管委会309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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