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只休了三个月,公司生育津贴扣除三个月产假工资剩余部分是否应该给我本人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您进行了详细解答。关于产假的问题,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应享受98天产假;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还可以延长生育假60天。关于生育津贴的问题,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给用人单位,补偿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出的工资损失;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应当按照正常出勤的标准支付其产假工资。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