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本人于2016年拆迁,拆迁协议上写明安置地点为黎明小区,但具体安置于黎明小区几期?安置地方在哪?通过拆迁办咨询一直没得到肯定答复,一直被忽悠的感觉,请问能否给我们一个肯定的答复?近期了解到怡和新城G区也是安置住房,请问我们是否可以将安置地点申请更换为怡和新城G区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柏合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从2004年11月1日起,所有经开区征地项目拆迁户的住房安置均由区安居办负责,包括选址、定点、规划、设计、建设,待峻工后分配给乡镇,乡镇再严格按征地项目拆迁的先后顺序将安置房分给安置户。
目前,黎明小区安置房正在修建中,只有待该安置点的安置房分配到柏合街道后,再进行分配。
因为住房安置方式是现(建)房进行安置,签订住房安置协议在前,安置房修建在后,所以住房安置协议只能写规定的安置点位(黎明小区),安置点位确定后,如无政策调整,不能更改。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16日9时50、55分用88430595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