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度佳镇果子塘村,成宜高速路桥下福桥饭庄侵占高速路红线进行违建并用着经营性用途,且将之前两间平房的基础上未得到审批的情况下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也用着餐饮经营。之前允许的生产经营场所完全改变,且在违规建筑内从事经营性活动,荣县市场监管局却仍然允许其在违建中从事经营活动,已经存在两三年了,作为一级职能部门不履职尽责。在违建中从事经营活动的的安全事件国家高度重视,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而该局视而不见,还允许其长期经营到现在。希望贵局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终止其进行经营性活动,取消其相关证照。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网站留言投诉关于“度佳镇果子塘村成宜高速路桥下**饭庄侵占高速路红线进行违建并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问题,现由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
一、关于该饭庄证照问题。
经核实,您投诉的荣县度佳镇**饭庄位于荣县度佳镇果子塘村4组,已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321**********)和《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编号:荣市监餐2022*****)。该饭庄经营场所用地为经营者自有住宅(农村宅基地),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时按要求提交经营场所证明。2019年,因成宜高速公路建设需要,该饭庄部分房屋(两个包间)被拆除后,其继续在未拆除部分房屋(合法建筑)内从事餐饮服务(拆除前后的食品处理区无变化)。该饭庄《营业执照》登记经营场所为“荣县度佳镇果子塘村4组”,与当前实际一致。
二、关于该饭庄在违建内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经核实,该饭庄于2021年未经批准在成宜高速桥一侧(原拆迁房屋处)搭建长6.75米、宽5.2米、占地面积35.1平方米的简易彩钢棚,并摆放四张圆形餐桌用于经营和日常生活。接到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6月15日告知该饭庄禁止顾客在违建彩钢棚内就餐。
《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前,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在高速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内违规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实施路政管理,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协助和配合。因此,该违建彩钢棚应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处置。据悉,度佳镇人民政府此前已联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上门劝导该饭庄主动拆除违建彩钢棚,如劝导无果,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大队将依法处置。
感谢您的留言!
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