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驾驶车辆经过成双大道中段与武侯大道附近时,当时车辆较多且前方为货车,对该路段不熟悉,我明确知道车辆为三车道加右侧公交车专用车道,但在经过路口时,我未清楚知悉公交车道可占用用作右转车道,因为地面标识已破损 现已不清楚、右转导向指示牌不明确,一般情况为右边车道应为右转或直行和右转车道,于是我在右侧车道实行了右转,并不清楚可以占用公交车道进行右转行为。前期已在本平台申诉求助,但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我从监控探头看的出来标识清楚,请问:作为事后反观、摄像头从上往下的视角观看,怎么又不清楚呢?从摄像头拍摄画面也看的清楚这个地面表示也已破损。我作为驾驶员,受前方货车视线遮挡、对地面的车辆盲区、现场地面标识破损、标识提醒未设置在足够距离以及明显地段等因素,导致了我本次的交通违法行为,求问:标识不清导致的违法违章行为,应该由驾驶员兜底负责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一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针对您反映您驾驶机动车进过成双大道中段,因地面标识破损,不清楚可以占用公交车道右转,有异议。我们于2023年6月14日与您联系,向您作了具体解释。您对我们的回复表示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