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孩子一岁四个月第一次购买居民医保,也就是2023.5月下旬购买的,医保卡也收到了,但是孩子是五月中旬住的院,费用已经自费并且已经出院,请问我还能报销这个费用吗?如果可以怎么报销?静待您的回复,谢谢辛苦您了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区医疗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咨询您孩子是否可以报销住院费用,工作人员已向您解释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筹资期是每年的9月1日-12月25日期间,待遇享受期是次年的1月1日-12月31日。在非集中筹资期缴纳当年度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缴费之日起第9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以税务系统记录的缴费时间为准。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11:40分,与您联系,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