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我想咨询下,新宅基地搬出去修了,老宅基地是属于我还是村集体,还可以修建房屋或者另做他用呢?
网民朋友: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四款“农村村民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当将旧宅基地交回土地所有权人。属于建新拆旧的,旧宅基地上建筑物应当由农村村民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仍未拆除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四款“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之规定,合法使用土地。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