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城北上街499号棠府锦绣城2期3栋圣源体育俱乐部长期存在组织小孩吼叫的行为,产生很大的噪音。尤其是周末本应该在家休息,但是该机构却一直组织小孩吼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六十三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该培训机构长期组织小孩吼叫严重扰民。第七十条:接到报告或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但是该机构未采取任何降噪措施,未安装隔音设备,训练时也不关窗户。请处理。
市民多次投诉,该机构仍未停止组织小孩吼叫,也未放弃使用消防通道训练,试问是有关部门不作为,还是该机构视法律于无物?请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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