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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附上图片“居然之家综合体欺诈消费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10 20:47 已回复

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姐姐被居然之家商业综合体销售人员带去看房,销售对房屋性质产权解说含糊不清,虚假宣传,诱导有点精神异常的姐姐直接交了全款签了合同,存在欺诈行为,当晚去广汉报警后6月8日只退还了5000元,还剩下13.6384万没有退回,现要求居然之家商业综合体销售方退还全部房款,那是姐姐在广东打工十来年的血汗钱!原本是用来交养老保险的!她自己连一个居所都没有,是在租房住!相关人员可以核实!望相关部门处理,为老百姓维权!谢谢!顺㊗️工作人员: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汉市场监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28 16:20

您好!您于2023年6月12日通过“问政四川留言平台”关于“投诉居然之家综合体欺诈消费者”,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我局向阳所调查处理。现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1、接投诉单后,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6月13日通过电话向你了解相关情况。
2、2023年6月13日,我局工作人员对你投诉的西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居然之家)进行核查,并了解相关情况,该公司现场负责人陈述:你于2023年6月7日在居然之家购买2套商铺,房号为:A2-B2-111号、A2-B2-112号。其中,A2-B2-111号商铺已付全款136384元,现场签订了网签合同,并已备案(合同备案号:202306090000054),A2-B2-112号商铺现场支付定金5000元。该公司已退还了5000元定金。在该公司核查中,未发现虚假宣传资料和广告等违法行为。
3、关于你电话中提到签订合同是西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开发商是天润集团,收款方是四川天青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26日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核查,经核查,该公司向我局作出说明:西南城控股有限公司为商铺开发商,其购买的商铺的购房款直接进入开发商(西南城控股有限公司)账户,另一笔款项由本人自愿委托四川天青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对其购买的商铺进行统一装修、统一品牌运营管理费用。该公司向我局提供了你签订的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关于提到的世纪天润控股有限公司(天润集团)是开发商的问题,世纪天润控股有限公司在上述房产交易中并非主体,世纪天润控股有限公司与西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属于战略支持与管理合作,帮助实现项目盘活与运营管理。
4、你提出退还所有交付的定金141384元的诉求,由于你购买A2-B2-111号商铺已签订网签合同,在网签系统已备案,已处于办证阶段,且西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对你退款一事明确不予接受,可以代为售卖。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特此回复。你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阳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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