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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咨询】教育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10 17:48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感谢能看到这封留言,我想咨询一下幼升小学的教育问题。我和孩子是简阳的户口,在新都上班和居住,上班的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是武侯区的,另外厂房在新都(是公司在新都租地自己修建的厂房),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购买了社保。这种情况能在新都上公办小学吗?走材料还是积分合适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14 14:44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教育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80号)等要求,以监护人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作为审核条件。需非新都区户籍监护人具备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申请方式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以上情况,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6月14日10:14与您电话联系。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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