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隆湖不允许带狗的奇葩规定,真的让人费解,就算栓狗绳都是不允许。这是供市民休闲娱乐的场所,还是公家的私地啊。大老远跑过来公园休闲,你让我们打道回府吗?完全没考虑市民感受,一刀切。如果宠物没栓狗绳,完全可以提醒,不配合可以罚款,等等,包括宠物排泄物不清理,也完全可以抓到罚款,驱离等等。栓狗绳都不允许,什么垃圾公园。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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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天投集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兴隆湖景区参照《成都市公园管理条例》进行管理,根据《成都市公园条例》第四章之第四十一条规定:在公园内携带猫、狗、蛇、猴等动物入园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在相关管理条例修订前,景区暂参照相关条例进行管理。关于您的建议,下属天投市政公司将反馈至相关主管部门。同时下属天投市政公司将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市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生态、文明的游园环境,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12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