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华润置地未来之城五期:未来湖语小区的一名普通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开发商以公建外立面为卖点,强调外立面由大面积铝板+玻璃构成,并在购房合同内明确约定:未来湖语小区1-16栋成品住宅单位 、公共区域交付标准、外立面:涂料及石材、铝板、玻璃、百叶等饰面。
而在该项目外立面装饰施工时,开发商在临湖的8、9、12、13、14、15栋按合同约定采用了铝板对外立面横向的线条进行装饰造型,但是在其余非临湖楼栋,外立面的横向线条采用了EPS泡沫材料造型+外墙涂料饰面的做法,与上述临湖楼栋做法不一致,并未采用铝板作为横向线条装饰造型,严重违背了合同约定。
针对上述事实,小区购房者们与开发商积极沟通,得到的答复是其外立面使用材料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但却对其涉嫌虚假宣传一事避而不谈,拒绝了该小区购房者们要求其整改的合理诉求。
该小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均为开发商预先制作并提供的格式合同,对外立面的描述均一致,应做为相同的解释,临湖的8、9、12、13、14、15栋的同样位置采用了铝板装饰线条造型,而其他楼栋的同样部位亦应采用相同的铝板材料,才能符合公平合理的基本要求。
因此,本人向领导们投诉华润置地未来之城开发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预售合同约定,将外立面EPS装饰线条整改为铝板线条。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已于2023年6月13日9时40分到被诉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未发现虚假宣传相关证据。市场监管局已向住建局发出协查函。如有开放商虚假宣传的相关证据,欢迎向龙泉市场监管局提供。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3年6月14日14时20分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
投诉信内说的很清楚,是该小区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关于外立面材质的约定与施工现场实际用材不符。请问是如何核查的?核查过预售合同吗?拿合同描述与施工现场的具体做法对比过吗?请相关执法人员不要敷衍了事,也不要指鼠为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