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年5月11日下午推荐我一位朋友张士密女士去佛山拼多多仓库工厂上班,再中途认识一位再优富集团千职打工网公司上班或者旗下代理商再他们公司名下去,合同显示推荐费1800元,要求打卡7天在职15天,我朋友11号出发14号到达佛山拼多多,于14号正式打卡上班,目前已经2023年6月9号了,还在已工厂出名单为由不给我费用,,我也去派出所咨询,这个合同显示要出名单,几号出名单?没时间,那我朋友已经上班达到了,我拿我应该的推荐费,我还要等出名单??这是属于诈骗了,其次难不成拼多多明年出名单,让别人上班到明年?我也明年拿??这个不合理,,麻烦相关部门领导协助处理,麻烦你们了,谢谢
您好,由于您本人未能向我局提供相关工作凭证和完整的被投诉单位的基本信息,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请您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工作凭证到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执法大队现场登记,配合询问调查,可先行电话咨询所需材料。地址:成都市郫都区何公路9号,联系电话028-87928626。
麻烦你们,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