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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四川婚假时间问题
2023-06-09 15:32:20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就婚假延长相关事宜之前已咨询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目前四川婚假在全国范围内都属于时间过短,不符合现在年轻人结婚实际,同时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回复说,此事他们也多次向省卫健委提出建议,希望延长时间,通过卫健委在《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延长婚假时间后,他们才好做出相关的保障。但是卫健委截止目前未在《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婚假做出明文规定。

      同时经查询,《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文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天”,我们现在都在提川渝一体化,为什么都是川渝地区,重庆就可以婚假15天。再参考四川周围省份,如云南在《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文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甘肃在《甘肃省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中明文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日”。国家规定婚假为3天,四川实际上大部分单位一直在执行婚假只有3天的规定。虽有《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规定的复函》(川劳险〔1993〕95号)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天的婚假。但是没有条例明文规定下来,实际上根本执行不了5天,都是3天。

    此外,就婚假延长问题,经过搜索相关政府投诉平台,此问题已存在多年,并且一直未有新的延长婚假相关政策出台。

  综上所述,一是结合四川周边省市的情况,四川的婚假时间明显最短,不符合人民群众实际要求;二是就人民群众关心的婚假问题,多年前就一直有群众反映,但一直未进行延长;三是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也就此事回复说向卫健委提了建议。

   就婚假延长问题何时才能落到实处,还请给广大四川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卫健委
回复时间:2023-06-09 16:42:59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卫健委
回复时间:2023-06-14 16: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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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3-06-18 11: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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