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投诉6月9日17号线温泉大道D口安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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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投诉6月9日17号线温泉大道D口安检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09 07:50 已回复

6月9日早上6点50分左右,地点温江17号线温泉大道D口,我因为要前去高原地区,身体原因携带小型医用氧气瓶过安检,安检人员告知不能携带,我向他反复反映去高原身体原因也遭拒绝,喊我换乘其他交通工具,我便放弃,跟安检人员商议下午下班后家里人来拿回家,安检人员不同意,告知我他们不负责寄存,我尝试与他们沟通,我不是寄存,我就是放在这里,如果丢失跟你们没有关系,因为家里人也是要赶时间上班,只有下班后才能带走,不能坚决让我丢弃,氧气瓶也是需要金钱购买的,我只是放在地铁站安检处,你只要不让保洁收走就可以,如果中间掉了没有关系,不关地铁站任何一个人的事情,但是我和家里人由于都得赶时间上班是无法马上拿走的,而且我反复告知我是因身体原因,均遭到拒绝。本来中间都让我登记了,但是由于我描述的“不是寄存,如果遗失与地铁站人员无关”不能让他们满意,遭到反复拒绝。投诉涉及人员D口安检人员工号17DT以及同时段车控值班男工作员,均不站在乘客角度,在反复告知身体原因及无法现在取走,只能下班取走的情况下,坚持让我丢弃,不仅属于浪费金钱行为,造成我后续会产生高原反应的不适,更不能人性化站在乘客角度为乘客考虑当前确实不能取走的不可抗力因素,大家都是要赶时间上班的人,我并不是非要带,也没有想遗失后找安检人员麻烦,只想因为不可抗力找个地方放着,值班人员却一直反复强调我放在这里就会喊保洁给我清理,简直非常不人性化及机械,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特殊的原因,我认为在考虑乘客身体及家人无法及时取走的情况下仍强制丢弃是非常不人性化的行为,故投诉。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14 10:27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公司已收悉,并已转交给相关业务部门,请您耐心等待回复。感谢您对成都轨道交通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29 15:28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建议!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6月9日06:51您从温泉大道D口过检时,安检员告知您氧气瓶为易燃易爆品不能携带进站,随后安检员指引您在违禁品登记表上做了相应记录,但您表示需将氧气瓶存放至车站待家人来领取,车站工作人员向您解释氧气瓶属于易燃易爆品,无法替您在站内进行保管;06:56您进站乘车。
针对您反映工作人员未站在乘客角度人性化考虑问题的情况,地铁车站属于消防重点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民众地铁出行安全,我司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发布《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的公告中易燃易爆品类第1点“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及其专用容器”的规定,氧气瓶属于易燃易爆品禁止携带进站乘车。给您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欢迎您再次乘坐成都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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