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绿地4号地块1栋房屋,于2023.5.31收到邮寄来的交房通知书,收到后向开发商要求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开发商无法提供,并向政府相关部门咨询了解该项目情况!得到的回复是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表明该项目就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同时消防未验收表明是地下室未修好,不能验收。我想问下,该栋房屋有的窗户都没安,五方责任主体验收从哪儿来的,即便验收了相关监督管理机构就认定为合格了吗?未通过消防验收合格的房子能交付投入使用吗?百姓的安全还能保证吗?
网友您好:
您在网上反映的“未经质监局验收及消防备案验收合格的房屋能否交付”的问题已收悉,经高新区城建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绿地4号地块静安公馆项目共6栋楼,一批次交付范围为1、3、4号楼,合同交付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到期未能建成,开发单位以不可抗力因素为由延期,现场于2023年5月建成和陆续交付,近期业主反映部分房屋存在质量缺陷、消防器材未配备和不具备交房条件等问题。针对此种情况,高新区城建局及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近两日相继联合对建设、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单位进行了专题约谈,对质量问题整改和验收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要求企业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尽快完成整改和验收工作,确保房屋质量和使用安全。开发单位正在按要求研究部署有关整改工作,具体问题可联系绿地公司负责人吴泽进行咨询了解和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