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成都西部中西结合医院5月27日签订协议,签订协议时医院查我手机,侵犯我隐私权,医院协议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打款,医院并未履行,反而多次拖延,以司法确认,去法院确认为借口,我今天去法院和司法所进行确认,法院和司法所说根本不需要去法院,医院满嘴胡话,欺骗患者,望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卫生健康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成都西部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人,要求该院主动联系您协商处理问题,并加强医护人员医德医风学习,妥善协调医患关系。经了解,双方已于2022年11月13日签署《协议书》,成都西部中西医结合医院正在进行《协议书》司法确认程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建议您通过司法程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9日15时19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