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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合法农民居住权的求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08 17:43 待解释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新津县普兴镇山河村7组(现6组)村民,我是2016年从绵阳正常婚迁到山河村7组,农转农,在娘家从未享受过拆迁安置等福利,经组上80%以上组员签字同意享受组上集体利益分配。结婚后单独划分了户口,16年12月生育大宝正常上户,19年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生了二胎。一家四口睡一个房间,现在娃娃越来越大,已经影响娃娃学习及身心健康问题。几年前找政府说住房问题,政府说有规划不允许修房子,说组上拆迁时候解决住房问题,我们咬咬牙坚持。现在组上正在整组拆迁,现已接近拆迁结束,我们找村委会解决住房问题,村上说让找镇上,镇上喊找县上,县上又喊找村上,像踢皮球一样推来推去。村上又找各种借口推脱,不给解决方案。也不出示任何文件!我迁户过来7 8年了,户口迁走娘家什么也没有,户籍所在地山河村7组如果不管我们住房问题,难道是要让我们三娘母成为黑户吗?恳请领导调查实际情况,秉着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给我和两个娃娃一个容身之处,希望有关部门重视求助不要再石沉大海!!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网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09 09:45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普兴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15 16:37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普兴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户汪某明,高某萍,汪某叶一家三口于2012年享受土地整理阳光搬迁并且房屋己拆除完毕,2016年您与汪某叶结婚,并于2016年12月和2019年11月出生新添两女,在2017年模拟搬迁,您和女儿汪某琳纳入搬迁协议中,但因项目多种原因放弃所以协议签单无效,2023年5月项目搬迁您户增加人口不属于搬迁对象。
下一步,我街道工作人员将进一步与网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普兴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5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6-30 20:28

村书记态度恶劣,还威胁我不要去告,告到北京都没用还是要回来找他!老天爷,我和孩子三人一个落脚地都没有,这一辈子就没有国家的一片土一片瓦,我怎么生活呢?孩子还小要供读书,我挣点钱自己生活勉强维持,娘家还有心脏病的妈妈常年吃药,爸爸骑车摔断了腿肋骨断了一块,现在不能做重体力活!政府你让我顾得上谁?这些困难是自己的就算了,一辈子还没有住房怎么活的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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