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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换届选举反映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08 16:56 已回复

领导,近期在(公示期内)看到武候区玉林街道棕南社区张贴的(换届选举结果)公示,提出个人观点如下:第一:根据《民法典》278条第(九)项: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该选举未执行《民法典》278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第二: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四条(党建引领,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公示名单内,没有体现这个,并且也没有党员参与,后期这些成员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社区、街办没有执法权,那怎么解决和确保运行机制。第三: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十三设立业主代表大会以及确定其职责;、十四项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提交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二十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该小区总业主157名,您的发票82张,收回81张,三份之二怎么体现?经我了解我们小区党员多,并且多数业主未在此居住,我和其他业主在此居住均未收到任何书面征求意见,也未收到任何“票”,请街办给予组织指导,社区给予协调督促。同时建议社区可以引导院落进行成都市正在推进的“信托制”物业管理模式。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人民政府玉林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12 16:31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玉林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社区工作人员立即与来话人电话联系,并就来话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解释,已告知来话人,人民南路四段25号自治小组换届选举是根据成都市民政局[2015]8号文件、在玉林街道民生办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依法、依规推选出的结果。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9日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武侯区人民政府玉林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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