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安 » 邻水县 » 团关系转接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咨询】团关系转接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08 12:37 已回复

我是今年毕业的学生,学校要求我们转团关系,我目前住在东北村这边,东北村已经同意我转入,但鼎屏政府一直没处理,希望能帮我处理一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邻水县鼎屏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08 17:51

网民:
您好!
团组织关系转入可直接与您的户籍地团支部联系(0826-3227269)。根据2021年6月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发布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第二条第四款“①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乡镇、街道团组织应主动加强联系服务,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做好组织关系转接。②也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
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期间,由学校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进行管理。《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第四条第一款“须严格根据团员实际去向发起转接申请,严禁简单按‘未就业’转往毕业学生团员居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团组织等弄虚作假行为,‘防止名在人不在’‘团籍空挂’”工作要求,您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暂时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待工作稳定后转至您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以便后续您能及时参与团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
经核实,团组织在接收审批团员转入申请时,一是审核团员的基本信息等;二是与团员本人保持联系,建立微信群等网络社群,及时动态更新团员有关信息和联系方式,安排团员线下报到;三是根据需要可要求流动团员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

邻水县鼎屏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