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街100号龙湖西府朗悦小区,龙湖商业15栋,距离西府朗悦小区居民楼仅仅几米,烧烤扎堆,特别是“老马家资格烤羊肉串”、“新疆民族团结羊肉串”,油烟扰民,违规外摆严重,占道经营,深夜食客大声喧哗扰民,烧烤店夜间乱摆乱放,更加肆无忌惮,不开净化器,“新疆民族团结羊肉串”甚至没有安装净化器,夜晚肉眼可见白色浓烟排出,油烟噪声扰民,临近小区居民楼栋,连电梯间都是烟味!多次向龙湖物业反应情况,龙湖物业都以“没有执法权,请向政府投诉”为借口推脱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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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反映的问题,黄田坝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青羊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黄田坝街道中队于2023年6月8日19:00左右安排4名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查实黄土街100号15-1-1号老马家资格烤羊肉串店占道经营情况属实。针对该商家占道经营问题,执法人员向商家宣传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4条之规定,对该处占道经营的商家进行了制止。下一步,我中队将联合该小区物业加强对该商家的监管,每天安排专人进行巡查管控,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关于反映该处油烟问题,执法人员到现场发现15-1-1号老马家资格烤羊肉串、15栋附104号新疆民族团结羊肉串商铺在15栋,该栋为独栋商业楼,商铺为商业性质用房,未与居民居住层紧邻,该处商家店内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且接入专用烟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相关管理规定,该处可开设餐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第一款:“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之规定,执法人员要求该商家保持油烟净化装置正常使用,同时做好油烟清洗并建立台账。黄田坝执法中队会继续关注该问题。每天安排5名执法人员巡查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以上情况于2023年6月12日9:26与您联系,已告知进行评价,对方未做评价。
关于反映噪音扰民问题,经核实为食客噪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该噪音问题建议转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青羊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黄田坝街道中队于2023年6月8日19:00左右安排4名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查实黄土街100号15-1-1号老马家资格烤羊肉串店占道经营情况属实。针对该商家占道经营问题,执法人员向商家宣传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4条之规定,对该处占道经营的商家进行了制止。下一步,中队将联合该小区物业加强对该商家的监管,每天安排专人进行巡查管控,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关于反映该处油烟问题,执法人员到现场发现15-1-1号老马家资格烤羊肉串、15栋附104号新疆民族团结羊肉串商铺在15栋,该栋为独栋商业楼,商铺为商业性质用房,未与居民居住层紧邻,该处商家店内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且接入专用烟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第2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相关管理规定,该处可开设餐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第1款:“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之规定,执法人员要求该商家保持油烟净化装置正常使用,同时做好油烟清洗并建立台账。城管执法大队黄田坝中队会继续关注该问题,每天安排5名执法人员巡查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以上情况于2023年6月12日9:26与您联系,已告知进行评价,您未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