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申请事项:要求康定市住建局依法履行物业服务监督管理职责法定职责,责令四川康定三智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
事实和理由:目前,康定首座二期已入住约40%左右,目前小区处于无管理状态,公共区域内公共设施已出现不同程度损害情况,小区内停车乱象也不断发生。康定市亚欣物业有限公司虽名义代为暂管,但未履行任何物业管理职责,也未提供任何物业服务。小区内因装修噪声、装修损害等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升级。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与《四川省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请康定市住建局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请康定市亚欣物业有限公司如不愿意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及时退出不要无理侵占首座二期公共区域,阻挠其它物业服务公司入驻。请康定三智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尽快完成前期物业服务人选聘工作。(按照条例第7条规定,该事项应当在销售交付前完成)
特此申请,请予依法受理并回复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