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我们在黄龙溪古镇景区采风,走到古镇“二期”景区发现路前面有安全标志,“小心高空抛物”。经向在此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打听,才知“二期”景区大部份古建筑房屋(双流区国有资产房屋)“瓦屋面”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常高空坠瓦,随时可能砸死砸伤在此经过的游人。
租用该房屋的民营企业家李勇近几年长期向华侨城黄龙溪公司反映,要求解决该安全隐患问题,但一直未解决。
去年十二月黄龙溪政府重新管理古镇后,十分重视安全问题,经过半年多努力与成都空港兴城投资有限公司本月共同对上述M型、Q型、P型、城楼房屋房屋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抢险、维修、维护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使民用企业租用的上诉房屋能重新使用经营,值得表扬。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黄龙溪镇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已与您沟通,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