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及家人于2023年5月1日前往广元市峰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红旗4S展厅,与展厅销售严星互加微信,当日晚上我通过微信向该公司转5000元意向金,并微信告知拟车主的姓名信息,未签订合同也未收到收据,后购车计划变更,2023年5月11日我以微信形式向销售严星告知且要求退还意向金,多次沟通后无果,且对方在明知我不在广元本地的情况下,要求我方必须到4S展厅沟通此事项,以此来推脱。此事件发生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从未有该公司的任何一个人主动联系过我解决此事件,销售的微信也处于不予回复的状况。
还请领导予以介入!企业难道只管收钱,强买强卖? 钱进口袋了,就对消费者不理不管? 交易规格何在?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属实。6月8日,经执法人员到红旗4s店协调处理,公司同意将您缴纳的定金退还,后续执法人员将持续跟进退还结果。
感谢您的留言!如还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839—345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