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机于2023年2月4日在成都市锦江区东安南路十字路口被一位抱着孩子的妇女偷走,天眼监控拍下全过程,我立即报案并在书院街派出所进行立案,拿到了受案回执(成锦公书受案字号[2023]2488号)。我于2月8日拨打受案回执上的联系人连警官询问案件情况,他并未告知,我说监控拍下盗窃全过程为什么还没有抓获犯罪嫌疑人,他以办案程序为由搪塞,且在电话中我还反映了小偷伪装成苹果官方员工打电话给我企图骗出我的手机密码。我丢失的手机为iPhone13 128G 白色,2月9日我查到该手机现定位于成都市青羊区忠烈祠西街34号,我把该信息发给受案回执上的连警官,他不予理睬。受案回执上的另一位张警官我也与2月8日进行了联系,我话还没有说完,就以我打错电话为由,挂断电话。我在2月9日进行投诉,2月17日连警官在我投诉后首次与我通话,说案子还在研判当中,不知道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随后至今没有与我取得联系。以上所有交流,我均进行了电话录音和短信截图,以上所有情况都是属实。
请问上级部门,这属不属于有案不立、有案不查,在有街道天眼监控下拍下盗窃全过程,犯罪嫌疑人全脸清晰可见,当事人及时报案,且积极反馈遗失的贵重物品信息,为什么时隔百日,案件毫无进展,派出所和警官要以诸多办案程序为由搪塞当事人,不予当事人主动联系,告知案件进展,一拖再拖,难道是因为派出所和警官与这样的流窜于当地的盗窃团伙有利益输送和保护吗?请相关上级部门严格审查,认真监督,早日抓获犯罪嫌疑人,还我一个明明白白的真相!!!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3年6月16日,书院派出所民警电话联系您进行沟通向您做好解释工作,派出所将加大该案侦办力度,尽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后及时开展抓捕工作,并及时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