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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商品房不符消防国家标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07 13:41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购买了位于天府新区厦门路钰翠轩楼盘6栋1单元的业主。我于2023年4月收到钰翠轩小区开发商成都永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屋交付通知书,通知书告知项目已具备交付条件,将于4月24日-28日交付。

在房屋交付期间,小区业主收房时发现6栋1单元1楼消防前室短边不足2.4m,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7.3.5条中:“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 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的相关规范不符,严重影响居民安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第二页“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中7.3.5(2、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消防前室是具有防火、防烟、缓解疏散压力和方便实施灭火展开的空间,火灾时可将产生的大量烟雾在前室附近排掉,防止烟气进入楼梯间 ,以保证消防队员顺利扑救火灾和抢救人员;能缓冲楼梯间人员拥挤,即能容纳部分疏散人员在前室内作短暂时间的避难;在抢救伤员时能放下一副担架;亦能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前室短边尺寸将极大的影响消防扑救、人员疏散及人员抢救的效率,且对消防员的行动安全十分重要。如果消防前室短边尺寸不足2.4m,将不满足一个消防班配备装备后使用电梯以及救助老年人、病人等人员的需要,严重危及6栋1单元93户业主和消防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基于交付房屋不满足消防标准且严重影响安全,小区业主于2023年5月8日前将此情况告知成都永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反映给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要求公园城市建设局监督房地产开发公司尽快完成整改以满足消防标准,消除93户业主的消防安全隐患。但时至6月6日,已过29天,开发商仍未有任何整改迹象;公园局也未对开发商进行有力的督促整改,置业主安全于不顾。

恳求领导能替老百姓主持公道,督促开发商完成满足国家标准的整改,保障93户业主和消防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对开发商未按规建设做出调查处理。

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07 16:07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12 15:43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秦皇帝锦钰翠轩6栋1单元1楼电梯前室宽度不足2.4m的情况,公园城市局工作人员已责成建设单位召集施工单位核实整改,建设单位承诺将于本周整改完毕。
以上情况于2023年6月12日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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