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均是1966年生人,1990年领养第一个女儿,1995年生育第二个女儿,当时在搞计划生育,我们村上好几户普通老百姓就没有正常发生育批文,也没有能力交罚款,我们家交了900的钱给当时某个村干部帮忙办理生育批文一直未成功,导致二女儿上学后才上了户口。
现在东部新区拆迁后,社区干部发出通知说1966年的,有双女户的可领取补助,但是当年没有正式生育批文和未交罚款的家庭不得享受补助,我们村上有好几户这种情况。请问一下相关部门,如何解决这类“双无”的双女户家庭无法享受补助的问题?亦或是他们确实在政策范围外?如果是的话,老百姓心里也好有个明白,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的母亲现年57岁,年龄符合今年申报奖扶的基本条件,您的姐姐是1990年抱养的,属于1993年以前抱养的,视为合法抱养;您本人是1995年出生的,没有照顾生育批文。根据现在执行的奖扶政策,由于您(次女)没有照顾生育批文,所以无法办理奖励扶助。。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7日16时01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