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问一下,位于双流区蜀镇东韵花园小区的新房子,从开发商手里接房1.5年,一直没有装修入住。
1.请问成都市双流区对于物业费缴纳的相关条文是怎么规定的?方便截图回复一下吗。谢谢
2.请问空置1.5年的,物业费缴纳会有优惠吗?
如果有优惠,请问有相关文件作支撑吗?
谢谢老师帮忙回复一下,上一个问题已发出,暂未得到回复,所以本人再次追加,非常感谢各位领导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派给部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关于房屋空置期、装修期物业费缴纳问题,建议您按照接房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因物业服务存在公共性,空置房以及公共区域仍会享受到物业公司给予的维修管理服务。因此业主需按照约定缴纳物业费。如房屋处于空置为居住状态,可向城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申请垃圾处理费用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