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月15号在新都区清流镇南街146号阳光家纺买了两套四件套,于四月份拆了一套使用,当时,商家给我说的是100%纯棉,,不到一个星期起球相当严重,我去找了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商家当时态度恶厉,拒绝退货退款,还辱骂消费者是歪货才去买她的歪货!事后我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清流政府给我打了电话说的要有证据证明她们卖假货才能依法赔偿,,后面我又根据她们说的去做了产品质检,质检报告出来说产品不合格,没有生产厂家,地址,成分说明,就是三无产品。找了政府,政府说的商家让我把东西退给她们,把我买的钱退给我,我既然走了程序,我肯定要让无良商家接受惩罚,商家拒绝我依据消费者保护法里面的三倍赔偿,市场监管局说的她们没有办法处罚商家只能我自己走司法程序去起诉,我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要有对方的身份证,名字才能起诉,而且几百块钱的事,律师也不愿意去接,我也是没有办法来求助市长您,我想请问市长您我们消费者遇到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就只能自认倒霉,任由黑心商家逍遥法外,让更多的人受害,人人是不是都能去卖假货了,反正监管部门都拿商家没有办法,惩罚不了她们!我请求市长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解决!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2023年6月7日14时45分,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就您反映的问题和诉求,经工作人员调解,协议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刘某凤同意退还刘某2床四件套350元;刘某将未使用及送检未用的床品退回;刘某凤承担商品送检费200元;6月7日下午14:45-55分阳光家纺刘某凤通过微信将钱转给了刘女士婆妈。
以上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6月7日14时55分双方现场签字确认。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