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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高端人才住宅小区竟然住改商,物业拿他没办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06 19:48 已回复

高新西区桂语听澜人才小区,从交房开始问题就层出不穷,此次住改商更是惊掉下巴,突破眼球!!!作为高新西区的高端人才公寓竟然出现群租办公场所!!14-1-101业主违规将住宅出租为办公和居住混合场所,室内多张办公桌椅和高低床,严重影响小区品质和业主生活质量,外来人员众多带来安全隐患,给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带来不必要麻烦。

该场所出租未与利害关系人协商一致,未报物业,社区备案,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就私自改变用途。该场所除办公外还安置多张高低床,私拉电线排插,存在噪音扰民,重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业主不堪其扰。

为了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质量,一样相关部门能够进行整治,清退,还小区业主安全,高品质的居住环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07 10:15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公安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13 14:17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反映小区内群租房行为,公安机关无权干涉业主房屋使用,但会加强流动人口核查及管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9日16时12分,与您联系告知。
联系人:合作派出所 联系电话:69709309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16 14:21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住改商”问题的实质是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擅自将住宅用于经营性活动造成的邻里关系纠纷。为进一步妥善处理该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已函至高新区合作街道办事处依职责进行处理。工作人员对经营者进行了法律教育并送达了《“住改商”行为告诫书》,告诫其应当立即停止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擅自将住宅用于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采取相应措施,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小区的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做好大门进出人员把控工作,对小区进出人员严格进行管理,将具有“住改商”行为的业主或使用人及相关人员、物资纳入物业管理重点对象,并及时制止“住改商”行为;二、严格管理门禁卡的发放和使用,对出入小区非居住人员实行严格管理;三、要与热心业主多联系,多沟通,加强小区业主自治,做好邻里关系解释工作;四、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职尽责,服务好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以及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之规定,建议受“住改商”行为影响的利害关系业主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16日13时18分,与您联系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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