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您们好!本人在新都区工作,之前小孩在老家上学,因突发情况,现在需要把小孩带到成都这边上一年级,错过了随迁子女上学的登记,所以想请领导帮忙看看有没有其他办法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教育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义务教育法和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最新规定,您子女拟以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就读,需任一监护人选择任一方式申请:
(一)积分申请。申请人于子女入学当年 2 月 1 日至 4 月 30日申报积分,积分达 10 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 5 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区合法稳定住所,并在同一居住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 5 分)并办结。
(二)材料申请。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与我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我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3.自申请当年的 4 月 1 日上溯 6 个月,已在我区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4.自申请当年的 4 月 1 日上溯 6 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于每年4月1日—30日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服务就学管理平台申请,审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位统筹安排学位。如暂不符合,可选择将户籍迁移到本区,按本区户籍子女就学方式就学。也可选择暂时回户籍地就读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报名,待下一年符合条件后申请。
如有疑问,可以电联83976917。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