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在绿地购买了4号地1栋一套房。并2023年5月31日收到绿地邮寄的交房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向绿地要求提供出竣工验收备案书,消防合格证,规划合格证等,开发商全部无法提供。并且开发商与物业要求不管我是否接房,都要从6月1日开始收取物业费。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在网上反映“自贡绿地4号地1栋未进行任何验收强行交付并收取物业费”的问题已收悉。经高新区城建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您的主要诉求:查看相关验收资料;了解物业费收取的时间。
二、调查核实情况:1.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即可交付,经了解,该项目已完成规划验收,建设单位也组织五方参建主体单位开展了竣工验收,就开发单位未提供1号楼规划验收、电梯验收、空气检测、竣工验收等证明文件问题,已联系和要求开发单位收集整理相关验收或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以便公示或业主查看。2.物业费收取时间是根据买房时协议规定的,绿地房屋是在5月31日交房,所以物业费从6月1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