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领导!我是兴隆镇现刘家坝村原廖皇寺村5组村民,近期,村上以国家退林还耕、土地租用等原因,向村民发起土地租用意向书,队长挨家挨户做动员工作,本身觉得这是一件好事情,响应国家政策,保证粮食安全;可是村上在租用时,一年的租用费用仅800元,完全不够农民的生活,而且这一租用把村民直接买断,村民自己想自己种菜吃都没地方,还要去买菜,一年800元的租赁费哪里购现在的买菜的成本!!如果不愿意签,村里就会各种排挤、讲述难听的话,让你无法在村里立足。其次,在租用过程,可以理解将荒废的良田进行开发,但是村民明明就种的有蔬菜水果,但是依然要强行推掉,有违本心啊!!最后,我真的很想了解,,难道国家租用农民的土地就真的只是800元一年吗?为什么有的地方土地就不止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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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兴隆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刘家坝村是在进行自愿参与的土地整理项目,目前参与农户每人缴纳1万元的保证金,过渡费按照土地整理要求进行发放,所有的保证金都是打到土地整理公司专用账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8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