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都非成都户口可以在成都办理结婚证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区民政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咨询非成都市户籍能否在成都办理结婚登记的问题。根据《四川省民政厅的通知》(川民发〔2023〕65号)的要求,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11日止,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至少一方为四川省户籍居民可以在成都市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双方非四川省户籍居民,至少一方持有四川省成都市某区县有效居住证,并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非四川省户籍居民的,至少一方持有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有效居住证);现役军人应提交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有效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并持军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 2.三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色),粘贴尺寸6cm×4cm。 温馨提示: 1.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一审判决需附法院生效证明)、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成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于6月7日9时50分左右多次拨打您预留手机号均无人接听。如您还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欢迎拨打婚姻登记处电话:028-8431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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