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金牛区 » 熙悦中心物业按1.03元收转供电费用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3.15 投诉】熙悦中心物业按1.03元收转供电费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06 11:38 已回复

金牛区蜀西路78号熙悦中心物业按1.03元每度的价格向住户收取电费,这个价格高于国家规定的商业用电价格,物业的理由是转供电需要多收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而且成都地区也查处了好几例这样的事件,不知道熙悦中心物业这样的收费标准是否合规,请相关领导关注下,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19 16:41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金泉街道办事处调查:经社区工作人员调查了解,熙悦中心电费目前是由物业代收,收费为1.03元,超出商用住宅收费标准0.23元,属于违规行为,就电费事宜社区和熙悦中心协调未能达成一致,建议您走法律流程。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3年6月14日10:39电话联系您,您表示已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他问题,欢迎 、联系金牛区金泉街道何家社区:87500564进行咨询。
经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被举报方向电力部门缴纳电费的情况以及收取商家的电费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被举报方所收电费标准符合国家转供电的规定。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6月16日13:14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市场监管局金泉所:87509800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