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四川嘉恒兴跃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企业微信号发虚假夸大宣传抖店店铺赚钱的信息,诱导我开通抖音橱窗696元服务费(收款方商户-喻力伟)之后又推了一个微信企业号,又是通过夸大宣传虚假信息抖店赚钱的数据,在2023年2月26日诱导我开通抖店服务费以及课程费4688元(收款方嘉恒兴跃3)并签了合同,宣称通过加入他们能有不错的收益,之后并没有达到他们说的有不错的收益,要求四川嘉恒兴跃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合同退我全款5384元,该司推诿说没有达到效果是我的问题,后通过协商四川嘉恒兴跃科技有限公司只退10%(193元),经过第二次工商局调解退30%(549元),第三次该司称退50%(965元).协商无果,我是一个失业者,没有收入,四川嘉恒兴跃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存在诱导消费,欺诈消费,夸大宣传虚假信息,诱导我经济损失了5384元,现在求助四川政府彻查此事,站出来帮我们调查真相,希望你们帮帮我,让他们公司退回我5384元,感谢四川政府。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火南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0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三)项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四)项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终止调解,建议走司法程序。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7日14:48分与您联系告知,您表示知晓。
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