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川师附近协警交警不人性化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交通 投诉】川师附近协警交警不人性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04 13:40 已回复

【四川交警】您的小型汽车川A1S12R于2023年6月3日21时0分在中环路锦绣大道段未按规定停放,违法行为已被记录。请立即驶离,未驶离的,将依法拖移,谢谢配合!我收到短信立马过去了.罚单直接贴上了.执法人员不在现场.为什么这边的协警不发十分钟挪车短信.而是直接贴罚单发处罚短信.有人性化的政策.不那么执行叫摆设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07 16:17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针对您反映您将机动车停放在中环路锦绣大道被贴单的情况。根据《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第五条第一项,在城市快速道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非法停车的;及第五条第二项,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等路段及条件上,车辆不会享有10分钟提醒后驶离免罚政策。成都交通管理局于2022年11月7日,已提前向社会公布135条交通秩序严格管理路段,2022年11月9日正式实施,中环路锦绣大道为其中之一。所以巡逻执勤人员对您的机动车进行违法信息采集属正常开展工作。审核民警会对非现取证照片进行核对,如您对此次违停情况还有异议,请您在收到违法短信通知后及时查询违章图片,并在交管12123上进行申诉,也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7日10时43分与您联系,您未接电话。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