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高坪区 » 恳请给已满六十岁的一年缓冲期补缴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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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恳请给已满六十岁的一年缓冲期补缴居民养老保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03 08:42 已回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领导您好:
由于家中老人错过在60岁前一次性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养老金已领取六个月,且事先未告知子女。老人以最低档次每月领取一百二十余元养老金,生活困难养老金不够买菜。子女想给家长老人一次性补缴居保,恳请省厅给已满六十岁的老人一年缓冲期,一次性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盼回复为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05 11:19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07 09:03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于2023年6月5日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咨询反映“恳请给已满六十岁的一年缓冲期补缴居民养老保险”的诉求,我局收悉后立即安排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进行处理,现根据有关规定回复如下:
一、城乡居保个人补缴相关规定
在《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川人社办发〔2022〕75号)文件中,关于城乡居保个人补缴的规定如下:“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参保人员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但不享受缴费补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得为已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员办理补缴。”
二、咨询内容的回复
根据上述城乡居保个人补缴相关政策规定,因您家中老人已经享受城乡居保待遇六个月,每月领取120余元的养老金。在现行政策条件下,我局无法为您办理城乡居保补缴业务,请予理解。若还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817-3340080。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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