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人是部队某部退休干部配偶。因部队要分配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供我本人户籍地(成都天府新区)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经电话询问12345,答复说在“天府市民云”中下载《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可证明。但我下载后,看到上面并未提及福利房相关事项,也无法证明我未享受福利分房。部队也不予认可。
现请问:成都天府新区的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是否能开具,在哪个部门开具。(第二次提问了,不需要电话解释,烦请在此平台正面回复,明确告知能否开,不能开的话如何证明)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华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咨询怎样开具本人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的问题,经调查,请您带上您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到华阳街道拆迁安置办公室办理。(地址:双流区府河路一段果岭居停车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