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在2019年全款购买了新都区蓉都大道133号国风新派客六栋的一套小公寓,现在虽已入住,但开发商至今未给予办理住房备案,只能求助政府给予帮助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购买的房屋未备案问题,按照《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依照拟定合同、签章确认、申请备案、备案赋码四个程序办理。开发企业未及时备案。建议您参阅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合同备案时限的约定,要求其如约履行,并积极与开发商协商,如协商不一致,您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及时为您备案。
在此,感谢您对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