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因环保证没办理为由放假,放假前开早会说过放假有工资有底薪,放假方式是微信工作群通知,刚开始说5月9号放一天,接着5月9号晚上6.7点钟又微信工作群通知5月10号放假,然后5月10号晚又通知5月15号上班,到了5月15又拖时间,一直拖到5月底,6月1号才通知上班,6月2号上班主动问厂里领导,领导说不认可放假有工资的事情,因公司诱导欺骗行为,耽误了20多个工作日,现在又不给予承诺兑现的工资,只能选择离开,寻求劳动法律保护,希望要回我自己应有的工资。
我局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通过电话与您沟通时,得知您和崇州嵘利石材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对领取的4月份工资有异议。鉴于上述情况,工作人员建议您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是5月份的工资不是4月,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首先厂里的试用期是七天,我已大于七天,厂里没给我签正式合同,也没有按照劳动法律规定给我买社保,已经是不合理,不合法,其次因厂里承诺欺骗下的决定,耽误了我22个工作日,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现在生活非常困难,经济生活无法周转,现在厂里否认兑现承诺,所以我现在的诉求是,请相关部门去厂里调查清楚,帮助我要回我该得到的薪资,而不是什么都没调查清楚,只是一味的推脱,让我自己去仲裁。
如果能尽快的解决,能大大的减少我现在目前的生活困境,如果相关部门知是推脱让我自己去仲裁,不给予我最大限度去帮助处理,这样去仲裁只会拉锯时间长度,长达数月无法解决问题,只会增加我的生活困境,加大我的生活难度。